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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可能會碰到喜歡拍“表情包”的朋友,喜歡拍自己就算了,還總是喜歡拍別人。不知怎么的,大家的“表情包”就在朋友圈滿天飛,讓人十分惱火。但是請注意!《民法典》出臺后,隨意拍攝他人影像,可能會惹上官司!
法妞網友咨詢:
【資料圖】
侵犯他人肖像權怎么確認?
魏妮娜律師解答:
公民在自己的肖像上所體現的人格利益,是我國法律規(guī)定保護肖像權的對象。它包含基于肖像所體現出的人格利益上之精神利益和財產利益。
肖像權是指個人對自己的肖像擁有不容他人隨意使用的權利。未經自己的允許,其他人如果用自己的肖像作營利之用,就構成侵權,觸犯《民法典》中關于肖像權的規(guī)定,要受到處罰。認定類似“表情包”劇照的使用行為構成侵權,須一般社會公眾可以將表演形象與表演者本人真實的相貌特征聯系在一起,且屬商業(yè)性使用。致歉不必取得對方認可才視為有效,如果侵權人已經完成了與其侵權行為程度和范圍相符的致歉行為,即便被侵權人在情感上不一定接受,也不影響法院認定致歉行為已經實際履行。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丑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fā)表、復制、發(fā)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蔽唇浲馐褂盟苏掌址噶诵は駲唷?/p>
魏妮娜律師補充: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生效,其中關于肖像權侵權的規(guī)定趨于嚴格,不再以“商業(yè)目的”為侵權要件。因此即便不以經營為目的,未經同意使用他人肖像,仍有構成侵權的可能。使用時間是法院認定侵害肖像權程度的判決因素之一,如使用時間較長,法院可能會加重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法院衡量侵犯肖像權范圍時,會從用途、使用區(qū)域、印刷數量、是否主動向不特定人群提供等方面考慮,綜合判斷損害賠償責任。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構成肖像權侵權。即便不是從肖像中直接獲利,而是用于場館經營或對場館經營起到積極推動作用,都可能被認定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