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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產假期有多少天
1、女職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y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四十二天產假。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
2、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二、女職工產假待遇有哪些
1、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fā)。保胎假是由醫(y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fā)放工資。
2、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fā)。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fā)工資標準的八成發(fā)。
3、產假,生育津貼。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qū),支付標準按本企業(yè)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qū),生育津貼由本企業(yè)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
綜上所述,按照新規(guī)定,產假天數延長到98天,并增加陪產假。女職工休產假期間,單位沒有支付工資的,職工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機構申訴或者找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